一、修订背景:直面资源安全与绿色转型双重挑战
2024年11月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(修订草案)》,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此次修订是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大修,从原7章53条扩容至8章80条,旨在破解三大核心矛盾:
资源安全危机:新能源产业爆发推高锂、钴、镍等战略性矿产需求,2024年我国关键矿产对外依存度超70%,供应链风险加剧;
生态治理短板:历史遗留矿区污染面积超3万平方公里,旧法缺乏系统性生态修复制度;
市场机制滞后:矿业权审批制导致“圈而不探”乱象,探矿权平均续期耗时18个月,挫伤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。
立法进程:历时三审(2023年12月初审→2024年6月二审→2024年11月三审通过),写入党的二十大“统筹发展与安全”战略,呼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。
二、十大制度创新:从资源保障到权益保护全面升级
新法以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为核心目标,构建四大制度支柱:
安全基石:战略性矿产全周期管控
目录化管理:国务院动态制定战略性矿产目录(含锂、稀土等),实行保护性开采和禁止压覆原则(确需压覆需国务院批准);
三级储备体系:首次立法确立产品储备(如稀土收储)+产能储备(矿山应急产能)+产地储备(未开发优质矿田) 联动机制。
市场革命: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破冰
出让方式变革:强制推行招标、拍卖、挂牌竞争性出让,终结执行28年的“申请审批制”(协议出让仅限特殊情形);
物权登记分离:拆分原许可证“一证载两权”弊端,矿业权证书(物权属性) 与勘查/开采许可证(行政准入) 独立发放,防范行政权侵犯产权。
权益保障:激活社会资本投入
探采直通车:探矿权人探明储量可直接转为采矿权,无需二次竞标(旧法仅享“优先权”);
期限大幅延长:探矿权从3年延至5年+3次续期,解决“续期马拉松”痛点。
绿色转型:生态修复成本内部化
全周期责任:采矿权人须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预提费用(计入成本),闭矿后责任不豁免;
技术强制升级:禁用国家淘汰工艺,要求采用绿色低碳技术,露天矿须“边开采、边复垦”。
用地创新:破解“矿地矛盾”顽疾
多元供地模式:允许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获取矿业用地,战略性矿产可征收集体土地;
临时用地突破:符合复垦条件的露天矿,用地期限最长可延至矿业权到期日。
三、行业影响:重构5000亿矿业市场规则
新法实施已引发产业链深度调整:
勘探投入激增:2024年社会资本找矿投入超千亿(同比+32%),锂、铀、晶质石墨等14种矿产提前完成“十四五”增储目标;
企业合规成本上升:头部矿企生态修复预算平均上浮20%,但绿色矿山认证企业可享税费减免(山西试点减征15%资源税);
国际竞争筹码增强:刚果(金)、印尼中资铜钴矿项目适用“探采直通车”,产能建设周期缩短40%,对冲欧美“关键矿产联盟”围堵。
四、配套落地:300项细则护航法律实施
为确保新法落地,自然资源部加速推出“政策组合拳”:
法规配套:起草《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》《建设项目压覆矿产管理办法》等80余项文件,7月底前完成首轮清理;
技术赋能:建立全国矿业权动态数据库,实时监控2.8万个矿业权勘查开采与修复进度;
督察升级: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进驻31省,重点稽查战略性矿产保护性开采与生态修复资金挪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