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全面转型,国务院办公厅于8月2日正式印发了《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该《方案》提出了到2025年、“十五五”时期及碳达峰后三个阶段的明确工作目标,为推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一、三阶段目标清晰明确
《方案》首先明确了三个阶段性目标:一是到2025年,碳排放相关统计核算、监测计量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,为“十五五”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坚实基础。这一阶段,将重点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,出台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,并建成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,实现定期更新。
二是“十五五”时期(2026年至2030年),将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、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。该阶段将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,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碳排放核算能力,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,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,并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,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。
三是碳达峰后,将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、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。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,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、行业、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,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。
二、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
《方案》提出,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并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、行业碳管控、企业碳管理、项目碳评价、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。具体措施包括:
推动将碳排放指标纳入规划:合理确定五年规划期碳排放目标,统筹部署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。
完善碳排放双控相关法规制度:全面清理与碳排放双控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行法规政策,加快修订相关节能审查和管理办法。
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:将碳排放双控指标分解至各省份,并压实地市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责任。
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:制定出台综合评价考核办法,明确评价考核工作程序及结果运用方式。
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:指导省市两级按年度开展碳排放情况分析和目标预测,并加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协同。
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和监测预警机制:以电力、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石化、化工等行业为重点,开展碳排放核算和监测预警,确保碳排放形势得到有效控制。
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:制修订相关行业标准,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落实节能降碳管理要求。
发挥市场机制调控作用: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控机制,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,并健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和绿证交易市场。
三、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
《方案》还特别强调了产品碳足迹核算的重要性,提出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等国家标准,对产品碳足迹核算原则、核算方法、数据质量等明确统一要求。同时,按照急用先行原则,聚焦电力、燃油、钢铁、电解铝、水泥、化肥等重点产品,组织相关行业协会、企业、科研单位等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。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,促进绿色低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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