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盛新锂能发布公告,称审议本次发行全球存托凭证(GDR)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已届满18个月,因此该发行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。公司表示,这一事项不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,并将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,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。
回顾此前,盛新锂能曾计划通过发行GDR的方式,在全球范围内筹集资金,以支持其业务发展和战略投资,该方案在2022年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,并设定了18个月的有效期。根据当时的计划,盛新锂能拟将发行GDR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,用于印尼盛拓6万吨锂盐项目、SESA 2500吨技改项目、盛景锂业20000吨锂盐加工项目等多个重点项目,旨在提升公司资源储备、产能规模和客户服务能力,同时深化全球化布局并补充公司运营资金。
然而,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内部战略的调整,盛新锂能并未在有效期内完成GDR的发行,公告中并未详细说明到期未发行的具体原因,但业内人士分析,可能是由于全球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、资本市场的波动以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的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。
尽管GDR发行方案到期失效,但盛新锂能表示,这不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。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、绿色发展的战略,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,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。同时,公司将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,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,确保公司稳健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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